例言
一、古書之稱,有廣狹二義:狹義多指經傳諸子;廣義則凡屬舊籍,均得稱之。本書從廣義。
二、本書所採修辭之例,大都為片言短簡,古人以論列其得失者。至於《公》、《穀》二傳,辭義多同;《法言》、《中說》,全擬《論語》;以及史家編年,如《兩漢紀》、《資治通鑑》之屬,莫非節改正史;若此之類,篇卷浩繁。本書意在舉例,謹能略及。
三、本書分為六編,大意已具前序。至其中各則,頗有可以兼隸數編者,則斟酌文意之輕重以為隸入之標準。
四、本書編中各則,皆以時代相次。其一例之中,有兼及多人,時代懸絕者,則以文中側重之人,或年輩最後者之時代為主。
五、本書各則之下,君注書名,其本有篇名及卷數者,亦兼注之。惟同為一書,頗有因版本不同而篇卷以異者;囿於所見,未能詳注閱者諒之。
六、本書各則正文,時有援引典實,事理難明之處,輒就管窺,隨手附注,或竟引他人之言,以代說明。
七、本書正文之後,間有附錄,取其足資比較,或備參證。近人之作,亦偶採及。惟其論修辭已成專書者,不敢掠美。
八、編者識有未周,力有未逮,且涉獵所及,倉促成書,自必甚多。修訂增補,俟之異日。
第二編 改易之例
通論改易之例
世人之著作,不能無病。僕常好人譏彈其文,有不善者,應時改定。昔丁敬禮常作小文,使僕潤飾之,僕自以才不過若人,辭不為也。敬禮謂僕:「卿何所疑難,文之佳惡,吾自得之;後世誰相知定吾文者邪!」吾常歎此達言,以為美談。昔尼父之文辭,與人通流;至於製作《春秋》,游、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辭,過此而言不病者,吾未見也。(〈文選‧曹子建與楊德祖書〉)
按、元劉壎《隱居通議》卷十八曰:「曹子建與楊德祖書中語,允為名言。世之露才揚己,強辯護短者,宜味之!夫文章是非,無有定極,人言果當,何吝更改,正不失為己意也。」又敬禮謂僕云云,清何焯〈義門讀書記‧文選雜文〉釋之曰:「言吾自得潤飾之益,後世讀者孰之吾文乃賴改定邪!今人多因「相」字誤會,失本意矣。改定猶言改正;定亦改也,虞松定五字,義同。」據此,子建文中「相」字,似亦可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