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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稅務會計及實例解說:法律要件分析與體系解釋

新稅務會計及實例解說:法律要件分析與體系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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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係由會計師張進德博士於財稅機關從事稅務稽核工作、執行會計師業務以及大學講授租稅法等四十年稅務經驗,從法律要件(實體要件、程序要件)及實質課稅原則分析營利事業之收入、成本、費用等之會計處理,以深入淺出方式編著而成,內容豐富詳實,保證讀者閱畢此書必能得心應手處理稅務會計問題。
 

目錄

第一章 稅務會計之基礎
 第一節 法人所得稅之型態
 第二節 稅務會計之意義與性質
 第三節 稅務會計領域

第二章 稅務會計原理與所得計算原理
 第一節 稅務會計原理
 第二節 稅法之所得概念與負擔租稅能力
 第三節 會計所得與課稅所得

第三章 租稅法與行政法之關係
 第一節 租稅法的意義及法源
 第二節 租稅法的架構
 第三節 租稅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 行政法的一般法律原則
 第五節 租稅法與行政法之關係

第四章 會計制度
 第一節 會計年度
 第二節 帳簿憑證與會計紀錄
 第三節 帳務處理與輔導
 第四節 帳簿文據保管與提示
 第五節 會計制度與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查核

第五章 營業稅法及實務
 第一節 概 述
 第二節 課稅範圍及納稅義務人
 第三節 減免範圍
 第四節 稅率與稅額計算
 第五節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
 第六節 稽徵實務
 第七節 營業稅之會計處理
 第八節 法律效果

第六章 營業收入
 第一節 概 述
 第二節 銷貨價格之調整
 第三節 銷貨退回及折讓
 第四節 代收代付款項
 第五節 一般營業收入
 第六節 分期付款銷貨
 第七節 融資租賃收入
 第八節 國外營利事業之收入
 第九節 委託銷貨
 第十節 營建工程收入

第七章 營業成本
 第一節 概 述
 第二節 進貨進料成本
 第三節 期初存貨
 第四節 期末存貨
 第五節 製成品耗用原料
 第六節 委託加工產品成本
 第七節 直接人工成本及製造費用
 第八節 營建業成本

第八章 費 用
 第一節 通 則
 第二節 薪資支出
 第三節 職工退休金準備等
 第四節 租金支出
 第五節 文具用品
 第六節 旅 費
 第七節 運 費
 第八節 郵電費
 第九節 修繕費
 第十節 廣告費
 第十一節 捐 贈
 第十二節 交際費
 第十三節 職工福利
 第十四節 水電費瓦斯費
 第十五節 保險費
 第十六節 雜項購置
 第十七節 勞務費
 第十八節 研究發展費
 第十九節 訓練費
 第二十節 建立國際品牌形象費用
 第二十一節 權利金
 第二十二節 伙食費
 第二十三節 書報雜誌
 第二十四節 稅 捐
 第二十五節 棧儲費
 第二十六節 佣金支出
 第二十七節 燃料費
 第二十八節 呆帳損失
 第二十九節 外銷損失
 第三十節 折 舊
 第三十一節 各項耗竭及攤折
 第三十二節 營建業營業費用之特殊處理

第九章 非營業損益
 第一節 利息支出
 第二節 利息收入
 第三節 兌換損益
 第四節 投資損益
 第五節 財產交易損益
 第六節 商品盤盈或盤損
 第七節 商品報廢
 第八節 災害損失
 第九節 其他費用或損失
 第十節 其他收入

第十章 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估價
 第一節 資產之評價
 第二節 資產重估價
 第三節 負債及股東權益之評價

第十一章 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
 第一節 一般所得額之計算
 第二節 特殊所得額之計算

第十二章 所得稅稽徵實務
 第一節 扣 繳
 第二節 暫繳申報
 第三節 結算申報
 第四節 變更會計年度申報
 第五節 未分配

 

新版序  

  本書於1994年8月出版以來至2001年止,已發行七版,頗受企業界及讀者青睞,甚至不少大學採用為教科書,深感榮幸,更感責任重大。適行政訴訟法修正,於1999年7月起,改採二級二審,規定高等行政法院須公開審理、言詞辯論。筆者有幸躬逢其時,得擔任行政訴訟代理人,蒞庭辯護,並看到部份法官不僅不瞭解會計、財經等基本觀點,更不瞭解各稅捐稽徵實務,法官僅把被告稅捐稽徵機關之答辯狀作為審判理由予以駁回,十年來行政法院之撤銷率竟未逾百分之十,行政法院形同虛設。究其原因,乃我國法治教育失敗,未如美國大學部未設法律系,而係大學畢業後方得進入法學院攻讀法律系(Juris Doctor,學士後法學士),美國之法律人,不僅深諳法律外,更具備其他專業知識,如會計、工程、醫療等,且美國之法官係由律師甄選,具有社會經驗,尤其刑事訴訟之事實係由陪審團認定,法官僅將陪審團認定之事實,適用法律予以判決。

  我國現行租稅法制,大致建制於民國五十年代,整部租稅法,不論所得稅法、營業稅法等違反行政法法理之處甚多,如比例原則、誠信原則、法律保留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等,不勝枚舉,納稅人之權益被視為草芥。

  筆者有鑑於此,乃於民國九十年從高雄市立空大法律系唸起,嗣後考入國立中正大學法研所碩士班、博士班,追隨中正教授們,研修法律,並承蒙邱聰智委員、蕭文生院長、謝哲勝主任等教誨甚多,由衷感激!更期望能將法律帶入租稅法及稅務會計,是以從法律之實體要件、程序要件,以及釋字第四二○號之實質課稅原則,分析解釋營利事業之收入、成本、費用以及損失之會計處理。惟從法律要件、邏輯分析方式,論述稅務會計,尚屬創舉,以拋磚引玉方式,促使教育、司法當局及社會各界重視「法律必須會計」方能落實財經稅法律,達「公平正義」之境,以確保人民權益。

張進德
謹識於
2011年3月

  稅務會計因須融合會計理論,租稅法律與稽徵實務等領域,而形成一相當獨特之學科。尤其我國租稅法律具二大特性,一者母法大都僅訂原則性之規定,如所得稅法僅126條,造成所有條文不明確,所以財政部須隨時以解釋函、令加以規範,二者對稍具技術性之條文,則採授權方式,委由行政機關自訂行政命令、各項辦法。造成稅法之解釋函令或行政命令,多如牛毛。有些甚至相互牴觸,朝令夕改,甚至超越母法解釋,即使是稽徵機關,亦無所適從。更遑論一般之營利事業。稅務會計具有相當之複雜性可見一斑。

  編者有鑑於此,乃依據曾任職台北市國稅局稽徵實務及財政部稽核組查核工作以及於大學及研究所講授稅法之稅務經驗,並參考美國內地稅務局(IRS)之稽徵實務與程序一書,約二千餘頁,及日本有關稅務會計書籍等書之架構,以深入淺出方式編著成此書,祈對大專院校之學子或企業之會計人員,日後從事稅務會計工作有所助益。

  本書之目的,乃為提供會計人員處理日常稅務及會計工作應具備之基本常識,諸如稅務會計性質、租稅法原理、工商登記、營業稅法及申報實務、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及實務、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相關法令及有關行政命令及解釋函令等與會計處理相關者,均為本書之範圍。

  本書參考日文書籍部分,由專研日本管理科學具有相當傑出之簡麗美小姐翻譯,又本書之封面,承蒙宋青田教授精心設計,謹此致十二萬分之敬意,而本所同仁協助編纂、核對,倍極辛勞一併致謝。

張進德
謹識於冠恆會計師事務所
1994年8月8日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8233355
  • 叢書系列:大學用書系列
  • 規格:平裝 / 522頁 / 12k菊 / 19 x 21 x 2.6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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